关于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 劳动合同法上对于保密和竞业是放在一起写的,但是网络上查了相关资料,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其实是两回事,员工本身就有保护公司商业机密的义务,竞业协议是在员工辞退后对员工的约束,其中只有竞业方面有相关的补偿金的陈述,而单独商业秘密方面没有提到补偿金的问题。
请问
保密协议可以单独作为附件起草么?(中不提到竞业方面的问题)
保密协议有强制要求的经济方面的补偿么?数额多少?
保密协议中可以涉及员工赔偿么?数额如何约束
请问
保密协议可以单独作为附件起草么?(中不提到竞业方面的问题)
保密协议有强制要求的经济方面的补偿么?数额多少?
保密协议中可以涉及员工赔偿么?数额如何约束
2010-03-25 13:01 AviviW……(江苏-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3-25 14:30
1、保密协议可以单独作为附件起草;
2、如果员工泄密导致公司损失,可以要求员工赔偿,至于数额,可以公司的损失为限。
2、如果员工泄密导致公司损失,可以要求员工赔偿,至于数额,可以公司的损失为限。
2 110网律师 2010-03-25 15:05
1,可以作为附件;
2,没有;
3,可以,以造成的损失。
2,没有;
3,可以,以造成的损失。
3 110网律师 2010-03-26 11:07
1、可以
2、没有
3、可以,可以约定赔偿公司的直接经济损失
2、没有
3、可以,可以约定赔偿公司的直接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