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否则违约是怎么界定啊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否则违约是怎么界定啊,比如是1号(星期一)签的合同,是3号之内办理不算违约还是4号之内办理不算违约啊。要是对方的原因,我到场了对方没有来需要什么证明吗?
2012-05-29 08:11 naven1……(重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5-29 09:04
三个工作日,只能发生在周一到周五,并且签约的当天不算,从第二天开始计算,因为对方的原因没有到场,你应当用电话联系,留下通讯记录,也可以通过发短讯,留下通讯记录
2 张宰宇律师 2012-05-29 11:40
从第二天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