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房贷问题 我与前夫结婚后购得一房,房屋是双方家庭出钱购买,我的家庭出了50万,前夫家出了20万,贷款年限20年,我们都是外来人口在上海购买的房,房产证登记的是双方名字,房屋贷款人是前夫一个人的名字,后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上写明了归还对方购房的20万并已经给了钱对方,同时写了今后不论房屋价值发生什么变化以及房屋如何处理与对方无关,也写了收据,现在我拿着他的银行卡每个月还贷款,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能够尽快的将房产证的对方名字去掉并且更改贷款人,如果对方拿房产证的名字刁难我,离婚协议上注明的内容是否有法律效力?
2012-05-27 17:03 xiaoxi……(上海-徐汇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罗喜立律师 电话:18975800696 2012-05-27 17:15
离婚协议有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可以拿上协议并要求男方到房产局变更登记,如果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取得判决书后申请法院变更。
2 110网律师 2012-05-27 17:26
1 更改贷款人,要去所在银行办理,
2 协议有效
2 协议有效
3 袁文祥律师 2012-05-27 17:39
如果对方不愿配合,只能起诉了!若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4 陈晓云律师 2012-05-27 20:20
离婚协议有效
5 李军律师 2012-05-27 21:04
1、离婚协议内容是有法律效力。
2、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协议,那么就尽快去银行变更贷款人。
3、办理了变更贷款人之后可以去房产交易中一同办理变更产权信息。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预约本律师当面详细咨询。
2、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协议,那么就尽快去银行变更贷款人。
3、办理了变更贷款人之后可以去房产交易中一同办理变更产权信息。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预约本律师当面详细咨询。
6 张向锋律师 2012-05-27 21:37
还清贷款,即可更名。 我的补充: 2012-05-27 21:37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