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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的经济问题
关于离婚的经济问题 我和老公是大学同学2004年认识,09年因为贷款买房要有共同还款人,然后我们两个登记结婚,我作为共同还款人买了房子,但是购房合同的名字写的他自己的。第一年是他家里帮着还的贷款,后来就是我们两个人共同还款至今,这期间的工资等钱财都没有明确细分,开支主要用在了两个人的生活方面。我的工资主要用来还贷款和生活上,几年在他名下存了点钱。办婚礼的时候,他家给了一万块钱的彩礼装修房子用了,我父母给的钱也作为婚礼费用花了。我们现在没有小孩。请问现在想离婚的话,我们的财产应该怎么分?
2012-05-27 16:40 米羊(辽宁-大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2-05-27 19:11
共同财产平分。
2 陈爱洲律师  2012-05-27 19:15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3 陈晓云律师  2012-05-27 20:21
婚前购房的,房屋为他个人所有,他从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中补偿你
4 110网律师  2012-05-27 20:30
没有特殊约定,婚前购房的,房屋为他个人所有,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补偿你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5 毛健民律师  2012-05-27 21:26
可以分割共同财产。
6 110网律师  2012-05-27 22:26
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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