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企业倒闭补偿金怎么核算 我是2009年6月进入现在所在的公司,合同是从10年才签订的,现在合同到期日为2013年1月,但是因为企业经营不善现在要关门,蚌埠店关门我们没办法再去找老板要补偿金,但是他在合肥有总公司存在,请问蚌埠公司追讨不成,可以向合肥有关部门申请赔偿事宜吗
2012-05-24 11:00 小哈小孩(安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05-24 13:26
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社保,如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再支付其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
2 110网律师 2012-05-24 22:08
可以要求补交社保 是否追究总公司责任需要根据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