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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段,因不同部门间的业务上的往来发生争执,并使一人面部创伤和鼻骨骨折,算不算工伤
工作时间段,因不同部门间的业务上的往来发生争执,并使一人面部创伤和鼻骨骨折,算不算工伤 甲乙两人在同一公司不同部门工作,但业务上存在联系,甲在向乙递送产品让其检测品质时发生争执,后乙向甲实施故意伤害,并造成甲鼻骨骨折,面部创伤,请问此种情况,甲方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2012-05-17 20:59 sdb888……(江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5-18 09:45
涉嫌故意伤害。不属于。建议及时报警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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