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今年11月1日办理过户手续,12月12日发放贷款 二手房买卖,今年11月1日办理过户手续,12月12日发放贷款,原来房子有租户,合同十一月底到底,十二月初原房东和租客签了新的半年租房合同并收取了半年租金。现在房东不愿给我们一月份以后的租金,理由是我们没有办理加急,影响了他买别的房子,这些租金算是补偿,请问这有道理吗我认为十二月份的房租我愿意给房东,但一月份开始以后的房租应该归还予我,请问我应该如何解决?
2016-12-15 23:10 ask201……(湖南-长沙)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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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今年11月1日办理过户手续,12月12日发放贷款
0个回复我买了一套二手房,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已经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之前合同约定房东等到银行下尾款后交房
0个回复律师你好,我两年前买下一套二手房,只有地产证和买卖合同,但未办理过户手续
3个回复二手房中介买卖合同买方与办理贷款过户的不是同一个人,合同可以解除免责饿么
1个回复购买二手房,房东要求全款收到才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房贷下来了必须先过户才能给贷款 购买二手房
5个回复您好,请问我签定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我是买房方,合同规定11月30号之前办理过户手续
7个回复您好,请问我签定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我是买房方,合同规定11月30号之前办理过户手续
12个回复你好,我家多年前买的二手房,当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只有私下签订的买卖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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