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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的单位集资房,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且进行了公证
2016年6月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的单位集资房,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且进行了公证 2016年6月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的单位集资房,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且进行了公证,合同约定公证当日支付部分房款(注:部分房款已支付),剩余尾款在过户后立即支付。由于该单位因某些原因迟迟未办理房产证,导致卖房者担心长时间收不到尾款要求提前支付,卖房者声称未来办理过户不需他们到场,购房者拿着公证书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我们购房者可以拒绝现阶段支付尾款,继续履行合同的约定过户后支付尾款吗?
2016-12-12 21:23 ask201……(江西-南昌市)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涂宗华律师  2016-12-12 21:25
双方先积极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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