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行下调令合不合法 本人就职于一家电动工具制造公司,在其公司已工作八个月。之前经公司要求,签合同时并未注明工作岗位,但厂牌上有注明。而且合同只有一份为公司持有,本人没有。现因公司订单太淡,决定减员,但公司不直接给员工发布解聘书,而是强行下调令,为的是逼迫员工主动辞职,因而公司可不承担因主动解聘员工应付给员工的赔偿。请问我们应该如何维护我们的利益?    
2012-05-14 17:10 CFx9657()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5-14 17:13
具体的要看劳动合同关于工作岗位是如何约定的,以及调换的岗位是否不符合常规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