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下、老百姓是否可以出售政府存放的物品?是否合法? 咨询: 政府部门在我家租房子放一些货物、当时一政府官员是用口头和我谈的房租费600每个月、说只租2个月、目前已经过了9个月了、没有给租房费、中期我多次去要钱、现在、当时的政治官员已经没有在位调到其他地方(但能联系)、老政府官员让我去找现任的解决、我去找现任的政府部门官员、这位官员说话很不客气、说看在是他的在位的面子给我们2000元就可以了、(应该是9*600=5400元)让我们别闹、他们政府也有困难让我们老百姓体谅、我不同意、我说如果不给租费我会把你们存放的物品出售掉、他说这些物品是国家你们敢、我没有办法和他交谈、所以前来咨询、这样的情况下、我老百姓是否可以出售政府存放的物品?是否合法?非常感谢、
2016-12-09 11:02 w81395……(贵州-贵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12-09 13:42
您好!
建议依法维权,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支付合理的租金。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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