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从领导安排,我就得被逼20多万么? 律师您好,我是一个老公务员,09年底刚办理完内退,在03年镇委与劳动局合议,把我从区里调到镇里,管理人事与劳务输出,去年我介绍了一个公司,十个务工人员去看了简介亲自去公司交的劳务费,后因因为不合适,回来之后要求公司退还劳务费,共计十三万,没想到公司收钱的人携款逃跑。后来务工人员就找我要钱,我帮助他们起诉了公司法人,一审判决下来公司返还所有费用,其不服又提起上诉,等待二审期间,务工人员等不及了开始去县委跪地上访,说我骗了他们的钱,纪委开始查办,让我返还所有的费用,理由是公务员不能从事第二职业!但是当时是镇委和劳动局在镇里决议安排的劳务办,叫我代管,现在却反过来说我搞第二职业。并限我一个星期内交出所有的劳务费用及劳务返利共计20万,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期待您的答复!非常感谢!
2010-03-12 10:49 安静0224(山东-临沂)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0年03月12日 10时52分
如果你说的情况真实,你不用承担的,如果方便可以到办公室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