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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试用期间,且试用期没有签合同。珠宝玉器公司在开业前两日让大家进行货品点数
我们在试用期间,且试用期没有签合同。珠宝玉器公司在开业前两日让大家进行货品点数 我们在试用期间,且试用期没有签合同。珠宝玉器公司在开业前两日让大家进行货品点数,我和另一个同事进行部分的电脑录入,当时货品实数与电脑总数一致,第二天晚上店长说少了一件货品,将所有员工留至十点,后说总数正确,让大家回家。九日后将我俩录入的人叫至办公室说少了一件货品,表达需要赔偿。我想知道这不是我的问题,如没有这个货品条形码我也无法录入,可电脑录入是无问题,实物却少了一件。我提出调监控,店长却不予回应。我想知道我需要赔偿吗?
2016-12-04 18:43 徐阿伦(江苏-无锡)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秦宇律师  2016-12-04 19:06
无需赔偿,单位没有提供有效依据,仅凭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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