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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所学校做临聘老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工资2800元
我在一所学校做临聘老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工资2800元 我在一所学校做临聘老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工资2800元,工作三年,现在休产假,学校每月扣我300元工资,并且报销的生育津贴一分不发,只发了3000元手术费。而且跨暑假的两个月算的产假,并且只发了800元生活费。我觉得不合法,请问我参加期间应享受的收入应该是怎样的?(工资是否该发全额,发了工资生育津贴还是不是应该全发,假期和产假重合的两个月是否也应发放全额工资?)谢谢
2016-12-01 10:39 小语(四川-成都)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6-12-01 10:46
您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 110网律师  2016-12-01 10:44
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 110网律师  2016-12-01 10:44
你好,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若是公司不符合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4 陈铠楷律师  2016-12-01 10:44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5 李小利律师  2016-12-01 10:47
您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6 唐丽娟律师  2016-12-01 11:19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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