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以单位不按本人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保申请仲裁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本人与A单位签订劳动合同,B单位为了我缴纳社保,C单位给我发工资并安排在C单位工作。本人工作2年主动辞职,2014年9月前B单位法人是另外的人,到10月后B单位法人也换成了A单位这个法人,AC法人是两夫妻,本人工作期间是2014.5.5到2016.5.31,现在本人以A单位违约申请仲裁,要求A单位补偿我2.5月工资,理由有2条:一是与A单位签订合同,却让B单位违了缴纳社保,并且10月前AB单位不是同一个法人;二是B单位给我缴纳社保基数没有按我的实际工资来,差别很大。
想请问可以以这2条理由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想请问可以以这2条理由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2016-11-30 12:18 liyi81……(浙江-宁波)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6-11-30 19:07
多打一个行政官司。
2 陈春香律师 2016-11-30 14:25
可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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