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的问题 您好。我是生意人,我妹和妹夫婚后没有工作,包括他们生孩子,一家的生活都有我来照顾《3年时间大约15万》,后来,他们拆迁改造分到40万的房款,如今,我生意不行了,这40万都让我给用了。他们现在闹离婚,我有权向男方要吗?谢谢
2012-05-03 17:16 Pyc6782(天津)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5-03 19:38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如果属于借款,可以要求返还。
2 谭彪律师 2012-05-03 17:19
无权利的
3 110网律师 2012-05-03 17:21
这需要看你提供给他们的钱是赠与还是借款了,且需要相关证据,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进行维权。
4 孙新律师 2012-05-03 19:03
用40万与之前对妹妹一家的生活照顾法律角度上看没有任何关系。如果40万是借用而非自愿赠与,则需要偿还。如该款是对妹妹妹夫共同房产拆迁所得,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
5 陈晓云律师 2012-05-03 20:18
你有权向他们要,他们有权向你要
6 孙金刚律师 2012-05-03 20:43
你向男方要什么钱?给予他们的生活费?应该不可能.
7 孙新律师 2012-05-03 20:47
两笔款项无关联性,可以要求男方偿还15万元。
8 齐志龙律师 2012-05-04 06:42
建议详细叙述事实以便更好解答
9 孙新律师 2012-05-05 09:38
你对他们的照顾多数属于赠与,因他们生活困难,你也没有说将来归还的事(变成欠款借款),所以无权索要(三年生活费)。这40万元拆迁款你借用了,需要偿还。
10 孙新律师 2012-05-08 17:19
如果是债权债务可以主张的
11 孙新律师 2012-05-09 15:05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如果属于借款,可以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