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我和老公性格不合,我一直想和他分开,可是为了儿子,总在忍受着无爱的婚姻。现他经营一间店,除了每月交给我一仟元生活费外,我无法得知他的经济收入情况。请问,如果我提出离婚,他的经营收入应该计入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他私自转移或不知我实际经济情况,我该怎么办?
2012-05-01 07:06 TYE7889()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2-05-01 07:23
答:1、是的;2、查账。
2 康治斌律师 2012-05-01 08:31
1、是的;
2、查账。
2、查账。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5-01 08:58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4 陈晓云律师 2012-05-01 17:24
婚内的经营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出资的,出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出资的,出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