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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问题
离婚财产问题 我妻子离家出走一年,并把家里的1.6万元存折改了密码。一年来我在家带两个孩子和供房。

如今她起诉要离婚,并说她离家出走期间生病治了一万多块钱。现在法官说那1.6万不属于财产转移,家庭一年的开销她也不用出一半。

如今法官想判一人一个小孩,一个一套房,我还要补两万元给妻子。之前的所有开销都是我一个人出。

请问,我该怎么办?难道真的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吗?
2012-05-01 13:37 阿真真真(河北-廊坊)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2-05-01 13:45
委托律师帮助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5-01 14:52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上诉。
3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2-05-01 14:54
你好,对判决不服可提起上诉,对方治病的钱你需要承担,1.6万元可要求分割
4 孙新律师  2012-05-01 13:40
你可以上诉。
5 110网律师  2012-05-01 13:59
如对一审不服可以上诉.
6 王红影律师  2012-05-01 14:42
对一审不服的可上诉维权。
7 陈晓云律师  2012-05-01 16:55
确是用于治疗的,不算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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