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申请批条能否作为补偿分配的法律依据 我父母的老宅目前要动迁,房子里现有我父母和我们兄弟四人的户口,但是产证只有我母亲的名字。目前我们家里对补偿分配分歧很大,因为这个房子当初是以我个人名义申请的宅基地(有当时的批条),我想咨询一下,这个批条能否成为我争取补偿的法律依据?谢谢
2016-11-21 10:33 qazxdr……(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11-21 10:37
这是可以按照实际 规定进行补偿的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11-21 11:36
您好!
应当予以一定的补偿,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公平合理的分配
详情可来电来访!
应当予以一定的补偿,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公平合理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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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萃律师 电话:18019123660 2016-12-05 10:05
不会仅仅因为是以你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你就多分。
4 张峥嵘律师 2016-11-21 11:00
你个人是有补偿的。但农行宅基地房屋拆迁,户口因素很重要,基本上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户口人员都会被认定为安置对象,他们也能享有很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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