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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投保险,劳动局规定应该怎样赔偿员工
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投保险,劳动局规定应该怎样赔偿员工 您好 我在一商场做导购  入职至今已有将近六个月的时间  
但是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投五险   因是小企业   
现在公司想将我辞退或者是降低我的基本工资 
说是要根据平时表现拿绩效工资, 
但是肯定比以前给我的工资低   
因为之前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不敢随便辞退我   
于是采用这种方法变相逼我离职   
请问我如果去劳动局告他们的话   
他们应该怎样赔偿我   
他们这样做是否违法
非常感谢各位的解答!
2012-05-01 16:53 csm123(山东-青岛)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电话:13583277890  2012年05月01日 18时07分
你好;1、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2、双倍工资的赔偿;3、如果离职应该给付补偿金。
2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5-01 18:12
你好,不管什么情况,不签劳动合同,你都可以索要双倍的工资赔偿,并且要求为你补交社保。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2-05-01 16:57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4 110网律师  2012-05-01 17:10
该公司的做法明显违法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5 吴明勇律师  2012-05-01 17:18
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并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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