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求帮忙 我是七级伤残,按工伤保险条列是应该享受12个月的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问题是这样的,我在受伤前只工作了3个月,而且是实习期,工资非常低,我查过一些资料应该不满12个月要按上一年度的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算,现在告到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给我的回复是:只有工作不满一个月的才是按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算的。我这种情况要按这3个月的实习期平均工资算。我很不解,工伤保险条列上并没有提到满3个月就按这3个月的平均工资算了。法院审理的话一般这种情况怎么判的啊
2012-04-26 19:26 zns863……(吉林-长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年04月27日 00时30分
应当按实际收入计算。
2 孙喜春律师 2012-04-27 05:12
不能把实习工资作为计算的标准
3 110网律师 2012-04-27 09:35
以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本人工资。
4 李云峰律师 2012-04-27 13:34
你好:
如果你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60%的,统一按照60%的工资标准计算,不按照你的工资计算。
如果你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60%的,统一按照60%的工资标准计算,不按照你的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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