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起算时间是从工伤发生之日起还是伤残等级鉴定之日起 某工人,男。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缴纳社会保险。2007年8月发生工伤。当时57周岁。2008年5月治疗终止。2010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才给出伤残九级的结论。2010年6月劳动仲裁以该工人已年满60周岁为由,不支持就业和医疗补助金。先已提起诉讼,仲裁对吗?该工人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能得到哪些补偿?
2011-03-23 09:00 GXI5510(山东-烟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于柱律师 2011-03-23 10:15
不对,应该按工伤发生之日计算
2 胡爱军律师 2011-04-06 19:41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针对工伤级别低,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如你已退休,不存在支付的问题
相关法律问题
请问: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连续发生两次工伤,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能按其各次的伤残等级享
1个回复工伤鉴定十级,本人提出辞职,单位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多少?
3个回复伤残一次性补助是当时工伤认定时间还是劳动鉴定时间为准,谢谢!
2个回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怎样算的
3个回复要怎么做用人单位才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6个回复半年后才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还可以拿得到吗?
4个回复企业破产时提前退休,工伤鉴定十级伤残,只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对吗?
1个回复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是不是就是同时也解除了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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