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上海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在天津工作没有上住房公积金违法吗? 我于05年5月与上海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作为天津地区的销售人员工作,工作地点在天津,在天津租用民房为办公地点,由于没有营业许可证,在天津上保险找的是一中介公司,可是没有在天津给上住房公积金(上海总部公司的员工在上海给上)也没有在上海给上,咨询了上海的公积金中心,其实外地的务工人员在上海可以上的。现在10年3月份 公司要把外地办事处关闭,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公积金吗?(补缴或者现金补偿)在天津可以通过法院告上海总公司吗?(天津的公积金是强制执行的)还是必须要到上海公司所在地来告呢?请指教手段
2010-03-03 20:40 athens……(天津-河西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03-04 09:25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2 李玉更律师 2010-03-03 22:22
天津作为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你可以在天津提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问题
员工离职未得到公司同一,也没有做工作交接,就不来了,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该怎么办?
1个回复我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却在工作中受伤了,这算是工伤吗
9个回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求原工作单位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0个回复公司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 员工违反了公司规定 罚款合理吗?
1个回复在公司工作了十几年,但公司一直都没有帮我买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打算要告他,应怎么办?
1个回复我是2003年底进公司的!公司注册时间是2005年!至今没有给我们员工缴纳保险!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个回复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没按要求上住房公积金
4个回复工作两年了,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扣税吗?我该怎么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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