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 工作地点从海淀搬到朝阳 不想去新的工作地点 是否可以申请补偿 现有情况:
1个月前公司被收购,工作内容被收购方派人接管,到现在公司只是通知一个时间点进行搬迁到新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待定。
合同签订情况:
一共签了3分三年的合同 第一次为现公司 第二次为现公司的子公司 第三次为现公司,期间工作内容 岗位 地址无变化;
合同内容:
大概看了一下合同内容,有一条写明了“甲方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进行调动,并乙方同意岗位调整带来的薪酬调整”。
问题:
不想去新的工作地点 并申请从第一份合同开始到现在的经济补偿是否合法?应该怎么申请?公司只是通知搬迁到收购方,没有任何人和员工谈薪酬岗位和收购工龄等问题。
1个月前公司被收购,工作内容被收购方派人接管,到现在公司只是通知一个时间点进行搬迁到新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待定。
合同签订情况:
一共签了3分三年的合同 第一次为现公司 第二次为现公司的子公司 第三次为现公司,期间工作内容 岗位 地址无变化;
合同内容:
大概看了一下合同内容,有一条写明了“甲方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进行调动,并乙方同意岗位调整带来的薪酬调整”。
问题:
不想去新的工作地点 并申请从第一份合同开始到现在的经济补偿是否合法?应该怎么申请?公司只是通知搬迁到收购方,没有任何人和员工谈薪酬岗位和收购工龄等问题。
2016-11-10 11:45 150107……(北京-海淀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6-11-10 11:49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 李建成律师 2016-11-10 11:49
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无法要求支付补偿金
3 申维丰律师 2016-11-10 11:50
您好,建议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4 孙新律师 2016-11-10 13:05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5 韩小庆律师 2016-11-10 13:08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6 宋超律师 2016-11-10 13:27
你好,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7 孙新律师 2016-11-10 14:58
您好,可以申请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