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 土地整治重大项目于2012年3月底开标。我公司正常中标。去鄢陵县土地整理中心办理开工事项签订合同。可鄢陵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薛铮,以有经济纠纷为由,压着不让办理开工手续,不让进入工地施工。说是局长兄弟的没有中标让拿出一部分资金做为补偿。否则不能施工。现在正是施工的好时间,工期一拖再拖,影响了工期公司担不起责任。
2012-04-23 11:19 642147……(河南-许昌)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04-23 12:28
向招标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
2 110网律师 2012-04-23 12:37
应当办理。
3 110网律师 2012-04-23 12:55
起诉他们,可以追偿损失。
4 110网律师 2012-04-23 13:21
协商解决
5 110网律师 2012-04-23 13:53
可以起诉对方,
6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4-23 20:11
向招标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