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赔偿吗? 律师您好!我的未满百日的宝宝刚刚离开我,我的心情可想而知,但是,在我刚休满产假并尽力调整心态准备回原单位上班的时候,单位却以“合同到期不再续约”为由将我辞退,请问,这种情况下,除了法律规定的解雇赔偿外,我是否可以向原单位要求其他经济赔偿呢?谢谢!我的邮箱:siamese_kk@163.com
2010-03-02 00:51 siames……(北京-朝阳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3-02 06:22
如果哺乳期已过,合同期满,单位是可以不续签的,建议你与单位协商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0-03-02 07:25
建议尽可能协商解决。
3 赵江涛律师 2010-03-02 07:38
没有
4 2010-03-02 09:20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非常同情你,但你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为了保证建议的有效性,最好携带相关材料,预约见面咨询。
咨询电话:1302127168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昆泰国际大厦九层
网址://***.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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