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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期问题
工伤医疗期问题 我司一名员工工伤按照医疗期已经到了,伤残鉴定已经结束,7级,公司是否可以视为医疗期结束,可以解除吗?可以按照病假支付工资吗?
2012-04-20 15:05 狗崽子(辽宁-沈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2-04-20 15:26
如果不能胜任另行安排的工作可以解除的
2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2-04-20 15:57
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要求赔偿

赔偿计算
1 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
2 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3 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4 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 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6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7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4-20 22:46
可以解除合同,需要赔偿。
4 陈晓云律师  2012-04-20 15:13
工伤医疗期应发正常上班工资。
无法律理由解除的,应支付赔偿金。
员工还有权获得七级工伤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5 康治斌律师  2012-04-20 16:08
工伤医疗期应发正常上班工资。无法律理由解除的,应支付赔偿金。员工还有权获得七级工伤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6 孙新律师  2012-04-20 16:18
如果不能胜任另行安排的工作可以解除的
7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4-20 21:16
如果不能胜任另行安排的工作可以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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