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结束,卖方未按约定日期迁出户口,合同约定违约金为一万元每年 二手房买卖结束,卖方未按约定日期迁出户口,合同约定违约金为一万元每年。请问如果卖方主动支付违约金,是否需要起诉? 另外,如果卖方支付两年的违约金,第三年开始不支付了,是否我就没办法起诉了,因为过了诉讼时效?谢谢。
2016-11-01 23:18 ask201……(江苏-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11-02 09:00
卖方不支付时你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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