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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法 案例分析 一、2008年3月,甲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要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董事长,但董事长在国外出差无法回来签字,遂由公司的总经理代表公司在劳动合同上签字。 
问:(1)若果公司总经理只签字,不盖公司章,劳动合同有效么? 
(2)如果公司总经理签字无效,用什么方法才能让总经理的签字有效? 
二、张某是乙公司的技术骨干,公司给予张某比较高的薪水待遇,希望留住张某。2008年6月15日,张某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要求辞职。公司管理层经过研究,决定不批准张某辞职。 
问:乙公司的做法对么?为什么?
2008-11-13 09:08 a1b2c3……(河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1-13 11:27
1、可以事后追认。
2、张某有权解除合同。
2 110网律师  2008-11-13 09:20
1 效力待定,2 盖公章,3 要依据劳动合同具体分析
3 110网律师  2008-11-13 09:31
根据您提供的基本事实,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如下:
     一
  (1)属效力待定,如公司最终认可总经理签字,有效;如不认可则无效。
    (2)加盖公司印章。
     二须结合双方签订合同内容来看,但通常情况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是提前一月提交辞职报告,公司无权强留张某。
  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提供相关材料,再与律师联系。

    祝你一切顺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4 陈新明律师  2008-11-22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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