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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与前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签了一份代理合同,且该单位每月从我的工资里扣除10%作为“合规保证金”
未与前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签了一份代理合同,且该单位每月从我的工资里扣除10%作为“合规保证金” 未与前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签了一份代理合同,且该单位每月从我的工资里扣除10%作为“合规保证金”,如果到期后因为我的原因导致我在那儿开发的客户流失,钱就不退了,最后一份签订日期是2015年5月5日,该协议称协议到期半年后退还那10%。
请问:
1. 单位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2. 如退还这部分工资,退还日为非工作日(2016年11月5日,周六),应于哪天归还?
2016-10-30 17:06 王慧超(北京-丰台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10-30 17:09
这是违法行为
2 李建成律师  2016-10-30 17:09
属于违法,向劳动部门投诉
3 申维丰律师  2016-10-30 17:10
您好,这是违法行为
4 顾倩团队律师  2016-10-30 17:11
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要求拖欠的工资。及未签劳动合同一年内,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每个月双倍工资。如涉及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也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5 孙新律师  2016-10-30 17:54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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