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合同产生工伤 2009年10月,薛某经人介绍到物流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5月18日,薛某在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其左股骨颈骨折伴髋关节脱位等多处伤害。事故发生后,物流公司拒绝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薛某在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中,因缺少劳动关系证明而受阻。工伤认定受理部门送达工伤认定材料补正告知书,要求薛某先行申请仲裁以确认劳动关系。薛某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该物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2012-04-18 09:27 简单幸福屁(江苏-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04-18 09:37
工牌、工服、押金条、入职表、工资条、银行转账、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用
2 康治斌律师 2012-04-18 10:24
工牌、工服、押金条、入职表、工资条、银行转账、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用。
3 孙新律师 2012-04-18 10:40
工牌、工服、押金条、入职表、工资条、银行转账、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用
4 110网律师 2012-04-18 12:40
确认劳动关系后才能作出工伤认定,然后劳动能力鉴定,最后索赔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4-19 13:15
委托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