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证书上正本的有效日期已过期,但副本已年检,是否可以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事业登记证书正本上的有效日期已过期,但事业登记证书已年检,副本上的年检标志有效日期为2013年,请问凭这个事业登记证书正本和已年检的副本是否可以在银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都只需要提供正本,不需要提供副本,但像这种特殊情况事业登记证书副本能作为有力的佐证资料吗?如果不能,那年检又有什么意义呢?
2012-04-17 22:42 briony……(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4-17 23:57
建议向银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