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妻子在丈夫和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别人借款,后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 婚内妻子在丈夫和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别人借款,后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协议上注明一款是:无共同财产,无债务,债主催款,原妻子却叫丈夫还一部分钱,但原妻子借款没有用在夫妻共同生活里,请问丈夫是否有义务替前妻偿还。因离婚后双方个自生活,前妻没有全部把借款归还,剩余部分却叫丈夫还,债主却一而再的去丈夫那里闹事,说他有义务还款,请问此事如何处理,谢谢!
2016-10-28 02:04 左岸公社(河北-保定)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6-10-28 07:07
法律上没有还款义务
2 高宏图律师 电话:15830856666 2016-10-28 07:14
需要证实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否则债权人有权要求丈夫连带还款
3 孙术校律师 2016-10-28 09:41
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可以不还
4 王红影律师 2016-10-28 11:08
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不是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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