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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关于工亡赔偿待遇的问题?
急急急!关于工亡赔偿待遇的问题? 我父亲2012年3月去世,已经认定为工亡。今天我到社保基金管理局那个负责工伤赔偿的经办人告诉我只能拿到35万,他说是按2010年肇庆地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来说的。而不是按2011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来算的。这样算的话少了10万左右啊。而且我在网上查到新修订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也是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提高至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到底是怎么算才合理啊?社保局那个人算的有没有问题?这中间有什么猫腻吗?ps:我家在肇庆市下面的一个县级市。
2012-04-16 10:54 kimijo……(河北-廊坊)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4-16 11:23
有问题,一般的,应当是50万元左右。
2 梁会朝律师  2012-04-16 11:05
详细咨询可以来电话或者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3 陈晓云律师  2012-04-16 11:08
工亡赔偿包括:丧葬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死亡赔偿金,全国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按其本人工资的40%按月领取,父母、子女各按其本人工资的30%领取。
4 孙新律师  2012-04-16 11:32
工亡赔偿包括:丧葬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死亡赔偿金,全国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按其本人工资的40%按月领取,父母、子女各按其本人工资的30%领取。
5 朱权平律师  2012-04-16 11:36
全国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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