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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生损害的赔偿问题
关于人生损害的赔偿问题 本人在春节期间,腊月29的时候被人无故殴打致轻微伤,在家里造成了很不好得影响,为了讨回公道,我向对方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和理由如下,请各位律师朋友帮我看看我的要求是否合理。
1.检查及医疗费:700元,事情发生后派出所民警让我去医院检查,费用已经由我自付了,全部有医院的票据。
2.车旅费:300元,去医院和派出所的往返路费,有票据。
3.伙食费:300元,去医院和派出所期间的3餐伙食费
4.住宿费:200元,去医院检查产生的住宿费用,我家在离医院比较远的地方。
以上费用都是实际发生的费用
5.误工费:5600元,按照我的月收入8000元/月,节日期间是3倍工资,每天的工资是800元。受伤康复期是7天,所以误工费是5600元。虽然我是在休假,但是因为对方的殴打造成我不能享受正常的假期,我认为对方应该赔偿我这些费用。不知是否合理。
6.精神抚慰金:5000元,我是腊月26结婚,29就被对方无辜殴打影响很不好。过年都过得很不开心。所以我要求对方赔偿此项。
如果看到此留言请及时回复我,谢谢你!非常需要你的帮助。
2010-02-25 14:37 alanl(广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2月25日 15时17分
所要求支付的相关费用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您有权提出相关要求
2 110网律师  2010-02-25 15:36
第5项,以不能享受正常年假为由要求制服误工费不是很合理,其他应该没什么问题,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以上费用。
如果有法律问题需要免费咨询,或者需要聘请律师,请直接联系我,深圳万磊律师,联系电话:13828783320
3 李翠英律师  2010-02-26 23:41
其中第五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其余基本应该得到支持。
4 110网律师  2010-02-27 15:06
第5项也应该没什么问题。误工费是你因此事故遭受的损失,而节日期间的3倍工资是法定的,你提起的这一法定权利,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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