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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声损害赔偿问题
关于人声损害赔偿问题 小学生在校下课期间,一名学生将另一名学生推倒导致粉碎性骨折,请问应该由哪一方负责,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谢谢
2010-06-13 14:14 liuj(河南-信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13 14:16
推人者的父母付责,如学校未尽责,也需承担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0-06-13 14:20
应该由侵权的学生的家长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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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10网律师  2010-06-13 14:21
就由另一名学生的监护人负责,如果学校未尽责,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0-06-13 15:05
推人者,学校都应该承担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实际损失
5 李大力律师  2010-06-13 17:43
依据新的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所以你可以依据此条针对你的情况处理。但是此法将于7月1日后实施。

6 常子吉律师  2010-06-16 18:48
肇事者的父母负责,如学校未尽责,也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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