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意外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 我一亲戚在冷库厂干活,工作时和一女工发生争执,那女工拎起旁边的塑料筐想打我亲戚,被我亲戚用手一挡 ,结果那筐子正好碰到那女工额头,眉毛上边缝了4针。当时拍了头颅CT,显示没有损伤也未住院。现在女工家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毁容费等,经派出所调解结果要3300元。请问这合理吗?如果我们起诉,会是怎样?她那个可以评残吗?我们该怎么做?
2009-09-21 16:35 朱可齐(江苏-南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9月21日 16时48分
调解书签字了么?如果签了,就生效了,还是付了吧。
如果没生效,可以让对方自行起诉,你们应诉。一般有医疗费、误工费(需要医院的休假证明)、交通费等是需要支付的,当然你们可以从双方都有责任上为自己辩解。
如果没生效,可以让对方自行起诉,你们应诉。一般有医疗费、误工费(需要医院的休假证明)、交通费等是需要支付的,当然你们可以从双方都有责任上为自己辩解。
2 110网律师 2009-09-21 19:12
您好!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孙律师电话:1391403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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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09-09-22 11:55
3300也不多。毕竟给他人造成了一定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