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相亲公司在17号签订了合同,签署的日期为10月19号,18号我提出与对方解除合同 与相亲公司在17号签订了合同,签署的日期为10月19号,18号我提出与对方解除合同,由于合同中的一个条款写着本合同自签订日期生效,我认为在我提出终止合同时合同未生效,但对方提出肯定有违约金,因为只要签署了合同就生效了,只是服务未开通,契约关系仍存在。请问我是否能拿到全额退款?对方说的是否正确?
2016-10-19 23:06 Ms.LL(上海-南汇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2016-10-20 08:35
未生效,可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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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违约金是要合同生效的情况下才会产生的嘛?我与相亲公司签署的合同日期是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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