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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对象认识两年,今年怀孕期间共同生活几个月。生了一个孩子。因和对方父母不合,决定不过了
和对象认识两年,今年怀孕期间共同生活几个月。生了一个孩子。因和对方父母不合,决定不过了 和对象认识两年,今年怀孕期间共同生活几个月。生了一个孩子。因和对方父母不合,决定不过了。男方让把所有彩礼全部归还,有十万吧,还说把在他家吃的东西也要归还,女方办过酒席,父母怕男方来家里闹
2016-10-19 17:55 简单微笑(北京-东城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6-10-19 18:07
收集证据诉讼解决。
2 李建成律师  2016-10-19 17:56
建议协商
3 孙新律师  2016-10-19 17:59
你好,共同生活不需要返还彩礼。
4 姚志斗律师  2016-10-19 17:59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其他情况可以不予返还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孩子抚养权以及还抚养费和共同财产分配,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5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6-10-19 18:02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6 徐卫东律师  2016-10-19 18:43
这是可以诉讼处理
7 孙新律师  2016-10-19 20:43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彩礼钱无需返还的!
8 宋超律师  2016-10-19 21:52
你好,建议双方沟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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