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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的纠纷问题 求正解
关于房产的纠纷问题 求正解 外婆1958年支援安徽建设,离开家乡上海,2011年继承母亲杨某(95年去世)两套上海房产(2011年拆迁所得)。当年杨某的侄子家庭生活非常困难(70年代)所以将其侄子的女儿(徐某)代为照顾,两年后徐某出嫁(2007年去世),现今,徐某的两个儿子以其母亲老人杨某履行了赡养义务要求分得房产,请问合法吗?补充:外婆是杨某的女儿,而徐某是杨某的侄孙女,且并未有任何任何收养协议。所以徐某(已故)和杨某是否有收养关系?杨某是否继承权?徐某的儿子要求分得外婆的房产是否合法?
2012-04-07 18:54 YVe4287()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王学海律师  2012-04-07 19:05
1、收养是要法律依据的,口说无凭。2、徐某的儿子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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