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十一年半,被无故辞退,拖欠工资,我该怎么办? 您好,我妈从98年4月开始在市政下属花圃上班。期间献过血代表市政。今年负责人嫌母亲年龄大,处处刁难,我母亲不光做自己的本职工作(喂鸡),还要去推车,卸花一些重体力活。负责人还总向我母亲发脾气,大声吼叫,给我母亲施加语言压力。并于今天像我母亲大喊大叫,说我母亲干活少,不让她再去工作了,被无故辞退。至今工作十一年半,没签过合同,没有保险,没有任何劳动福利。请问您,我们现在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为我母亲争取到应得的利益和尊重。谢谢您 2010年2月23日
2010-02-23 18:24 122083……(北京-昌平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2-23 18:31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理论上有权要求市政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好委托律师代理否则难度非常大!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2 孙新律师 2010-02-23 18:33
可以劳动仲裁。
3 孙新律师 2010-02-23 18:57
为什么不考虑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你母亲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呢?
4 孙新律师 2010-02-23 20:10
有权要求市政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5 赵江涛律师 2010-02-23 20:41
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保险等。但是前提是需要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6 高洁松律师 2010-02-23 21:58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7 孙新律师 2010-02-24 11:02
申请劳动仲裁
8 2010-02-24 13:35
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有困难可委托律师代理维权.如需要与本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