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收养弟弟的未婚生育小孩吗 我因离异单身,生有一男孩归男方,现在我的弟弟在未婚情况下与女友生育一个孩子,家庭条件拮据,女方生育后与弟弟分手回外地了,我想收养或者说过继这个孩子抚养,法律上允许吗?还有我与弟弟不同姓,因为小时候父母离异我随母亲改嫁并更换姓名,这种情况,我需要出具什么亲属关系证明吗?谢谢
2012-04-06 11:35 艾米丽艳(山东-青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4-06 11:55
您好!【收养法】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2 110网律师 2012-04-06 12:11
你好:
应该不符合收养孩子的条件。
应该不符合收养孩子的条件。
3 李同红律师 2012-04-06 13:18
应该不符合收养孩子的条件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4-07 09:07
不符合收养孩子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