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后分手,小孩抚养费该如何解决 您好,我前年和男友友未婚生育了一个女儿,可小孩不到一岁时我们就分手了,小孩一直和我生活,男方现在什么都不管,现在孩子都3岁了,我觉得压力越来越大了,我现在的意见是想让男方能承担一部分抚养费,可是男方不给,他说要么把孩子给他,以后不用我管,但是以后都不能去认孩子,也不能看,我做不到,请问我这种情况受法律保护吗?
2011-12-03 23:09 495911……(重庆-巴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宰宇律师 2011-12-04 11:02
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2 陈晓云律师 2011-12-04 12:03
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