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进入某厂工作,至2015年7月,由于长期工作环境原因导致患了类风湿病 本人于2010年进入某厂工作,至2015年7月,由于长期工作环境原因导致患了类风湿病,久治不愈,之前公司给了带薪病假九个月,现在病假已满,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否应该给予本人补偿费用?
2016-10-15 14:07 我的人生我做主(安徽-合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徐亮律师 2016-10-15 15:16
需要进行补偿
相关法律问题
潘律师你好:我想咨询盘一下,本人在公司以前从事电镀工作,由于环境差导致鼻穿孔
5个回复我是一名实习生,由于本人的原因,不适应工作环境,而且在公司里经常性的无偿加班,五个月过去了,实在忍受
0个回复本人因长期在噪音大的环境下工作,导致双耳中耳炎,一直都有买工伤保险
3个回复本人当月全勤,未迟到早退,未请假旷工,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单位经济损失
1个回复各位律师好,本人在富士康工作三年,合同马上到期了,由于工作环境不好,本人不愿续签
1个回复各位律师好,本人在富士康工作三年,合同马上到期了,由于工作环境不好,本人不愿续签
1个回复女方出轨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三次起诉离婚男方由于身体工作原因行动不便导致没有到场法院判决离婚
10个回复被雇用司机由于天气原因操作不当导致司机本人单方面车祸严重骨折
3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