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置的房子作为女方聘礼,先女方提出分手,房子能拿回来吗? 2011年7月购置的三房两厅的房子作为给女方的聘礼,房子的首付以及每月的房贷都是男方支付的,现今(还未结婚)女方提出分手,且不归还房子。既然最后没有结婚,那么个人认为女方不能得到房产,请各位律师帮我解答一下疑问!
2012-04-03 08:57 fenghu……(江苏-苏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4月03日 10时18分
根据产权登记情况进行分析。
2 吕峰律师 2012-04-03 09:06
首先要看房产产权的登记情况。
3 110网律师 2012-04-03 09:38
可以起诉要求归还的。
4 110网律师 2012-04-03 10:15
有证据的话,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的。
5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2-04-03 11:05
个人认为属于附条件赠与,不结婚应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