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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赔偿问题
关于工伤赔偿问题 去年七月份我去一家公司实习,在实习的时候由于老板叫我去爬窗户拿钥匙不慎从楼上掉落下来,造成右手腕及右手臂骨折,在医院住院一周后,出院一直住在公司,直到春节放假后在家多休息了半个月,公司以此为由让我离职,多次去医院复查时,医院说我的右手腕骨头有可能不能长好,那就要动手术,就算长好也不能恢复到以前的状态,所以我想询问一下公司应该给我什么样的补偿,我该怎么做?
2012-04-03 08:22 小勇强(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4-03 12:33
属于人身损害赔偿,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鉴定伤残等级才能确定。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4-03 12:51
假若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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