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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算不算侵犯名誉权,如何维权
我这个算不算侵犯名誉权,如何维权 本人在北京大型超市工作,在买排骨的时候,利用职务之便给自己打了个小价签,把原价37元的排骨打成27.20,在结账的时候被防损员发现,结果他们没经过我的同意,给我出了一个公告,说我是盗窃,还上全市商业网通告,还把公告公开张贴,还公开开除我,可我跟超市没有劳动合同,只跟厂家有合同,他们这种行为对我构成侵犯名誉权了吗,我应该如何维权
2012-03-31 13:31 gm(北京-密云县)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3-31 16:55
属于侵权,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2-03-31 13:39
您好,您自身有过错,单位的处罚是应当的,不算侵犯名誉。
3 常路律师  2012-03-31 13:58
您好,可以起诉维权。
4 陈晓云律师  2012-03-31 14:51
已一对一回复。
5 孙新律师  2012-03-31 15:02
已回复
6 赵江涛律师  2012-03-31 15:25
可以起诉
7 孙新律师  2012-03-31 15:45
可以起诉维权
8 110网律师  2012-03-31 21:06
可以起诉维权。
9 赵亮律师  2012-04-01 11:34
你确实没有盗窃行为的话,可以要求单位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如果因此给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你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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