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不算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 和男友分手,之后他补办了我的手机号调取了所有的通话纪录,发信息告诉所有通话纪录上的号码,有的是我现在不同的朋友,有的是没有联系的,信息内容是说的我在北京和一个人同居一年多,做过流产,在哪里开过房间之类的话之类的话.这种情况算不算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我应该怎么办?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吗?
2011-12-08 11:33 haha19……(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1年12月08日 11时35分
侵犯了你的隐私权益,也侵犯了你的名誉权。 我的补充: 2011-12-08 11:36
你可以要求对方向朋友说明情况、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如果有因此给你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2 110网律师 2011-12-08 11:36
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3 110网律师 2011-12-08 11:39
按你说的情况属于,建议收集证据,证明你说的,可以起诉解决
具体有不清楚的,可以来电咨询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具体有不清楚的,可以来电咨询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4 孙新律师 2011-12-08 11:40
你好!直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即可。
如需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
如需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
5 孙新律师 2011-12-08 11:49
侵犯了你的名誉权与隐私权,可以到法院起诉
6 李同红律师 2011-12-08 12:27
可以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7 陈晓云律师 2011-12-08 12:52
侵犯了,可起诉,要求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8 孙新律师 2011-12-08 14:28
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