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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造成人身伤害
邻里纠纷造成人身伤害 今年春节期间一邻居在院里燃放烟花爆竹,另一邻居家的窗户一块被炸糊、一块被炸碎。因没有证据是邻居所为,故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劝其不要再在院内燃放烟花,邻居听后大怒并声称不是其所为且在院内燃放是自由行为,别人无权干涉。并导致双方动手,燃放方先将邻居一妇女打了一耳光,又将妇女的女儿(未成年)打了一耳光。后被打方报警。经调解打人方向被打方道歉,被打方也高姿态没有追究其责任,也没有提出让打人方带其去医院就医。第二天被打方感觉身体各处剧痛,自己吃了点药一直在床上休息。请问这种情况被打方提出让打人方陪同就医还可行否?打人方如果拒绝怎么办?谢谢
2010-02-20 11:24 liyuan……(北京-西城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2-20 11:30
可以。
2 谷友军律师  2010-02-20 11:32
关键要看伤害是否是此次行为造成。一个耳光能让人身体各处剧痛?
3 赵江涛律师  2010-02-20 11:51
协商解决好
4 孙新律师  2010-02-20 13:19
关键看伤情是否由被打所引起。如果拒绝,可以自行看病,但是如果跟被打没关系,对方可以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5 高洁松律师  2010-02-22 09:25
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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