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纠纷 我于2010.09.08在家打一个电话告诉在沅江的一个从事跑运输的司机张某我有几吨钢材需运到我这里,因张某以前帮我运过货每次到我这里按350元每趟付款。张某于当日将3吨多钢板和1吨多钢条及钢成品事先我以告知张某和店主能载多少就多少而且可以吧钢板割断适应车的长度上车,该车于次日早上开车至我维修点大约8点左右行至沅江南嘴镇明月村下坡路段事车辆侧翻,成右边冲到左边冲破左边钢护栏至坡下当场死亡,当日我得到消息赶到事发点且下午到殡仪馆吊唁了看到司机家境不好于次日出于人道给了死者家属2万元安葬费。事过后不久死者家属反过来把我告上法庭说2万元是赔偿费再次向我索要几万元所谓的赔偿费,不知我是否应承担责任和赔偿。
2011-07-22 22:59 100221……(湖南-益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22 23:58
你与他之间是运输合同,根据运输合同的相关规定,你没有相关赔偿的义务。当然,出于人道主义,建议你适当补偿。
2 【农地房】专业团队律师 2011-07-23 08:03
你与他之间是运输合同,根据运输合同的相关规定,你没有相关赔偿的义务。当然,出于人道主义,建议你适当补偿。诉讼维权,实际操作相当专业,具体要看案情,详细情况可联系我
3 陈瑜律师 2011-07-23 09:17
货物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托运人交付运送的货物运送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你与他是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你没有相关赔偿的义务,但你可以适当补偿。
4 110网律师 2011-07-23 09:44
不需赔偿.
5 2011-07-23 15:48
你如果知道他的车超载、或者有问题还要他送货上门,你就有责任。比如知道他是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