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赔偿咨询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外地来上海的务工人员,我从2004年2月16进公司到现在,公司只在04年4月份交纳了一个月的医疗综合保险就停止了,一直到07年的3月才开始正常交纳,(但我在公司未交纳内的时间段就是06年的11月生病住院一个月,住院费用为14300元,我向公司提出要补偿我的住院费用,但是公司说那是前任人事犯的错误,就一直拖到现在,我现在提出离职,请问律师,我怎样来讨回我的个人应享有的福利.谢谢
2010-02-20 11:10 Y220104240940(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2-20 11:49
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交综保,还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2 李军律师 2010-02-20 11:50
可以要求公司补缴那段时间的综合保险,并承担医疗费。
3 110网律师 2010-02-20 18:56
申请劳动仲裁
4 110网律师 2010-02-20 19:17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赔偿你的医药费损失的。
5 姚艳艳律师 2010-02-20 21:42
你好,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要求公司补缴以前的保险,并承担你的医疗费用,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6 代雨庭律师 2010-02-21 08:53
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你的住院费用。建议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请来电咨询。